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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经济贸易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提出并实施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县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组织制订和实施地方性产业政策及专项产业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产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调整方案;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等社会中介组织。
(三)制定我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我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的发展方向、目标和重点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重点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
(四)受委托制订工业、商贸方面的综合性经济行政措施和有关政策,经审定后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五)组织制订工商贸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综合运输协调工作。
(六)负责工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检查和考核工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协调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七)参与全县能源、原材料等重大建设项目的有关管理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引导目录;负责限额以上和涉及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措施的技改项目报批工作;指导全县重大技改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九)研究和指导全县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提出规范流通秩序和市场规则的有关政策;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研究和指导全县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和协调内外贸政策与进出口政策,协调外贸货运和工商贸的重要会展活动。
(十)宏观指导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规范企业行为规则,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府重点扶持的大中型企业、企业集团和骨干企业的规划与培育工作;指导全县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
(十一)研究企业技术进步的方针、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装备研制;研究提出全县企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制订全县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及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规划和计划;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协调工商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室内装饰行业管理;指导和管理散装水泥工作;指导和管理墙体材料改革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县经济贸易局设6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督促检查有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落实情况;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组织协调机关电子政务应用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组织办理“两会”交办的提案、建议;负责财务、档案、文印和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机关干部学习和培训;负责老干部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职称评聘评审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科
组织起草工业和商贸方面的有关政策和电力、商业和物资等行业产业政策,对经济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提出全县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和合理布局的建议及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检查产业政策实施情况。
监测、分析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态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
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重要生产要素的配置、协调、平衡工作;综合分析近期全县国民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提出近期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对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的政策性问题与资金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起草综合性报告;牵头组织培育县重点骨干企业,负责推荐列入省、市重点骨干企业名单;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
(三)中小企业科(行业安全管理科)
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综合指导工作;对各种经济成份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负责企业规模类型的划分和认证工作;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和参与企业治乱减负工作;推荐评选全县优秀企业家和工业企业劳模工作;负责工商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会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落实、检查和考核工商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协调全县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技术改造科
指导全县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研究提出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鼓励企业技术改造的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技术改造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负责国家、省和市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督查和实施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牵头制定我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产品导向目录,并督促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研究提出全县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引进的政策措施,研究制订全县企业技术创新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指导和协调全县重点技术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新产品开发等项目的实施;组织申报国家级及省新产品试制产计划、重大工业性试验;编制县级技术创新、新产品和新试技术的开发、推广和产学研联合工程等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机制建设和产学研联合协作;参与县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培育和管理工作。
(五)资源与能源管理科
研究提出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包括农村可再生能源,下同)的政策措施;负责有关资源综合利用、节能、新能源、可再生能源示范项目的规划;负责对高耗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节能审查和节能产品认定的审核,开展节能执法工作;推进以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开发和设备改造;负责环保产业示范工程、产品(设备)、技术的规划管理和推广应用;指导并推广清洁生产工作,发展循环经济。
组织制订能源行业的专项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分析全县电力行业运行状况;负责电力技改项目的管理;参与研究提出电价政策,指导节约用电;指导农村用电工作;指导和协调散装水泥管理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
(六)对外贸易经济合作科
主管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本县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制订全县对外贸易的中长期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监测、分析全县外贸宏观运行情况;制定全县外商投资企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编制招商计划,组织开展招商活动;负责外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对外合作、交流;负责出口创汇企业的培训工作。 |